据12月19日国外消息报道,柯达在与三星电子的专利纠纷中赢得了初步胜利。柯达指控三星侵犯了其数码相机专利。
众所周知,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有权禁止侵权技术产品的进口,经常解决一些专利纠纷。如果该委员会下达进口禁令,一般在经过60天的执法机构审核后就会生效。执法机构很少推翻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禁令。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(ITC)周五表示,法官在经过相关的行政程序后判定,三星侵犯了柯达的两项专利。受此影响,柯达股票当天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中上涨了13美分,以4.11美元收盘,涨幅为3.3%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这项初步判决将移交给全委会审议,全委员将决定是否支持这项判决。
据悉,柯达在一份声明中说:“法官在这起专利纠纷中,认可了我们专利的合法性以及三星的侵权行为,我们感到非常满意。我们投资了数千万美元开发这项技术,因此,我们有义务为了股东和其他被许可人的利益,保护这项投资。”柯达最初于2008年11月把三星和LG电子告上法庭,称LG和三星手机中的数码相机采用了柯达的专利技术。不过,之后LG与柯达达成了和解协议,根据协议,柯达将向LG出售其超薄OLED屏幕技术。两家公司将共同拥有相关的专利。与LED屏幕不同,OLED屏幕不需要背光,因此屏幕更薄更省电。
对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判定三星侵犯柯达两项专利之事,目前,三星公司尚未予以评论。
(第三媒体 2009-12-20)